普高招生考生:按高中学考成绩换算分值之和从高分至低分,以各专业招生计划500%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评名单。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各专业规定的标准确定,具体如下表:
表4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入围综合测评名单的规则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确定入围综合测评名单的规则 |
B1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商业类 | 按学校初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类别招生计划的500%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评名单。 |
B2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外贸类 | |
B3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旅游服务类 | 考生身体初检合格且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即入围综合测评。 |
B4 | 空中乘务 | 旅游服务类 | |
B5 | 空中乘务 | 文秘类 | |
B6 | 空中乘务 | 其他类 (学前教育) | 考生身体初检合格,根据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类别招生计划的500%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的名单。 |
若出现同分,则同分考生均获得参加综合测评资格。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