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并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得参加综合测评。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各专业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均为140元/人。无特殊原因,报名资料和报名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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