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折算分取学业水平测试六门科目换算分值之和,满分为30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自选科目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各科满分60分;自选科目各科满分40分,自选科目由学校从技术、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成绩最优的三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为自选科目1、自选科目2、自选科目3。汽车营销与服务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自选科目最优三门中须含物理或技术,如物理或技术成绩排名均不在前三,取物理或技术成绩高的一门为自选科目3,如物理或技术成绩排名均在前三,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为自选科目1、自选科目2、自选科目3中的两门。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对折算成绩,换算如下表所示:
等第科目 | A | B | C | D | E |
语文/数学/外语 | 60 | 50 | 40 | 30 | 0 |
自选科目各科 | 40 | 32 | 24 | 16 | 0 |
学考各科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知识成绩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我校仅认可其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学考成绩。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有关规定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十二条。